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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該有印象的就是我前幾天說的那個吧 ~ 27歲的N仔 其實我也不是很喜歡他 或許可以說沒有愛過吧!!

我有想打這篇文章也不怕他會來看 ~ 他人是很不錯啦 可是好像就是搞錯我的意思意思嚕 .....

我有強調我要找的是一個男朋友 < 最好有超過30歲拉 >

我那天想到打電話給他的時候 ~ 他都沒有接 OK!!  正當他回電話給我的時候

我在睡覺 我才嚇到 怎麼聲音這麼女性化呀 溫柔 對拉你們可能會說<娘>

可是我覺得那樣說會很傷人呢 畢竟我也是有這樣被傷害過 所以我知道這種感覺

當然我就不會用這種形容詞 來說他嚕 ~ 因為自己知道感覺阿 !!

我就很清楚的表示了 ~ 不好意思 我要找的是     <男朋友>  <GAY>  <30歲以上>  ~

我也表達得清楚  不知道他知道我的意思 還是不懂我的意思 !!

在這邊我要告訴他 對不起 我們可以當朋友 可是不可以在一起 這可能是我面對這麼多有關感情的事情中!!!

最勇敢勇敢的一次吧!! 畢竟我敢大聲說清楚 說仔細 不會像以前那樣 畏畏縮縮 不敢表達自己其實想表達的意思!!

OKOK !! 說出來也是很舒爽的阿 不用憋住 悶在心裡面 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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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ss7805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